两部门推出金融举措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为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自2024年2月5日起施行。
意见明确,加大住房租赁开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依法合规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意见提出,满足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的合理融资需求,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意见还明确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探索适合住房租赁相关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在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拓宽住房租赁企业债券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有序投资住房租赁领域。
国家数据局:加快建设数据基础设施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7日表示,推进数据流通,必须加快建设数据基础设施。
刘烈宏表示,建立可信流通体系,利用多方安全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使供给方能够有效管控数据使用目的、方式、流向,实现数据流通“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保障数据安全,防范泄露风险,实现数据可管可控;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运用市场化机制提高数据的配置效率,推动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是释放数据价值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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